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 970270 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 17 號 承辦人:陳毓倫 電話:( 03 ) 8462860#509 傳真:(03)8577524 電子信箱: allenc@mail.edu.tw |
受文者:花蓮縣花蓮市明禮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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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3 年 10 月 14 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設字第 1130198388 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有關公務信箱使用宣導及安全管理指引,請貴校依說明事項配合辦理,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3 年 10 月 7 日臺教國署資字第 1130118624A 號函辦理。 |
二、 | 摘錄前揭月報略以:「近來發現部分同仁使用公務信箱註冊於非公務網站,致遭帳密外洩案例,重申公務信箱勿註冊於非公務網站或外部服務,且不可使用相同通行碼,避免外部主機遭駭侵後,相關帳號、密碼及使用者個資等資料都將一起曝險;另使用者電腦系統及軟體亦應定期更新及掃毒,以維資通安全。」 |
三、 | 餘相關規定及未盡事宜請參閱本縣「網管交流站-教網 i 客服」(網址: https://rehlc.cc/mailedu)及「教育體系電子郵件服務與安全管理指引」刊載之說明。 |
正本: |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