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3 年 10 月 8 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訓字第 1130196721 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文 ( 376550000A_1130196721_ATTACH1.pdf 、 376550000A_1130196721_ATTACH2.pdf 、 376550000A_1130196721_ATTACH3.pdf ) |
主旨: | 函轉行政院修正「行政院表揚模範公務人員要點」,並自 113 年 10 月 4 日生效,請查照。 |
說明: | 依據行政院 113 年 10 月 4 日院授人培字第 1133026964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其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