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5 年 1 月 2 日 |
| 發文字號: | 府人福字第 1140260842A 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如說明 ( 376550000A_1140260842A_ATTACH1.pdf ) |
| 主旨: | 有關「公教人員保險生育給付差額補助要點」,業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於 114 年 12 月 31 日以總處給字第 11440024671 號令訂定發布,並自 115 年 1 月 1 日生效,轉請查照。 |
| 說明: |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4 年 12 月 31 日總處給字第 11440024672 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及附件 1 份)。 |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花蓮縣身心健康及成癮防治所、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 副本: | 本府人事處 (含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