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4 年 12 月 29 日 |
| 發文字號: | 府人訓字第 1140255356 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如主旨 ( 376550000A_1140255356_ATTACH1.pdf 、 376550000A_1140255356_ATTACH2.pdf 、 376550000A_1140255356_ATTACH3.pdf ) |
| 主旨: | 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國民旅遊卡相關事項 Q&A ( 114 年 12 月修訂)」及修正說明各 1 份,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4 年 12 月 23 日總處培字第 1143029408 號函。 |
| 二、 | 旨揭 Q&A 同步上載於該總處全球資訊網( https://www.dgpa.gov.tw )及國民旅遊卡網站( https://travel.nccc.com.tw )最新消息,請多加利用。 |
| 正本: | 本府首長辦公室、本府消費者保護官辦公室、本府一、二級機關及本縣身心健康及成癮防治所、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府各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