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5 年 1 月 12 日 |
| 發文字號: | 府人福字第 1150008697 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如說明 ( 376550000A_1150008697_ATTACH1.pdf 、 376550000A_1150008697_ATTACH2.pdf ) |
| 主旨: | 檢送修正「花蓮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員工健康檢查實施計畫」1 份,並自 115 年 1 月 1 日生效,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為避免浪費醫療資源,欲申請健康檢查補助者,當年度如已利用成人預防保健或癌症篩檢,請參閱「國民健康署補助之免費成人預防保健及癌症篩檢檢查對象及項目一覽表」。 |
| 二、 | 檢附「花蓮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員工健康檢查實施計畫 第七點修正對照表」1 份。 |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花蓮縣身心健康及成癮防治所、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 副本: | 本府人事處 (含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