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4 年 12 月 12 日 |
| 發文字號: | 府人企字第 1140246404 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如說明三 ( 376550000A_1140246404_ATTACH1.pdf 、 376550000A_1140246404_ATTACH2.pdf ) |
| 主旨: | 有關各機關職稱及官等職等員額配置準則業經考試院、行政院於民國 114 年 12 月 4 日會同修正發布,轉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銓敘部 114 年 12 月 10 日部法四字第 1145905078 號函辦理。 |
| 二、 | 上開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業登載於銓敘部全球資訊網( http ://http://www.mocs.gov.tw/人事法規/法規動態/法規司項下)。 |
| 三、 | 檢附銓敘部原函影本及附件各 1 份。 |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身心健康及成癮防治所、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 副本: | 本府人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