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4 年 10 月 17 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 1140201852 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文 ( 376550000A_1140201852_ATTACH1.pdf 、 376550000A_1140201852_ATTACH2.odt ) |
主旨: | 「教師請假規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 114 年 10 月 8 日以臺教人(三)字第 1144203364A 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 1 份,請查照。 |
說明: |
一、 |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https://edu.law.moe.gov.tw )下載。 |
二、 | 若對該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人事處莊專員,電話:( 02 ) 7736-5937 。 |
正本: | 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中部、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小部、花蓮縣私立海星高級中學國中部、花蓮縣私立海星國民小學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