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本校 113 學年度第 2 學期特教學生助理第 2 次甄選會議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一、本次甄選錄取名單: 按時計酬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正取:賴姿伶【A01】;備取:無 二、上開正額錄取者,應於 114 年 5 月 6 日上午 9 至 12 時前,攜帶所有學經歷相關證件正本至本校總務處辦理報到,逾期未完成報到程序者喪失受聘資格,不得有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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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處
幼兒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