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 115 年 1 月 2 日(115)228 貳字第 1150250001 號函辦理。 |
| 二、 | 該會依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設立,專責辦理二二八事件賠償事宜,暨落實歷史教育推廣理念,辦理教育推廣、文化、歷史或人權之交流等活動。自民國 100 年 2 月 28 日二二八國家紀念館(下稱該館)正式開館營運以來,該會積極與相關政府單位、各級學校、學術(研究)機構及民間團體進行館際教學合作,利用本館辦理歷史人權講習,並透過展覽場域導覽教學,戮力於推行二二八事件歷史及和平教育。有鑑於此,自 107 年始,本會每年規劃舉辦「人權教師研習營」,藉以深化人權師資培訓及多元教學實務運用。 |
| 三、 | 承上述,該會將於本年 1 月 24 日(星期六)、 3 月 28 日(星期六)及 5 月 30 日(星期六)舉辦旨揭活動,敬請貴校協助轉知旨揭活動資訊,鼓勵所屬教師參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