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112年12月20日台管儲一字第1121763402B號函辦理(檢附原函1份)。 二、 檢附發布令影本、要點規定、總說明及逐點說明各1份,相關資料並登載於基管局網站(網址:https://www.fund.gov. tw)「最新消息」及公教個人專戶制專區之「儲金法規彙編」項下,請確實將相關自願增加提繳及補撥繳費用等相關權益及規定,通知個人專戶制之公務人員,並依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