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年11月9日臺教國署秘字第1070139517號函辦理。
二、 旨揭評選收件日期自108年1月4日(星期五)止,請依計畫內之推薦資格、方式及程序,踴躍推薦,逾期恕不受理。
三、 請檢送薦報資料(含推薦表、優良事蹟備審資料)一式3份,及薦報資料電子檔光碟1份,寄至本府教育處終身教育科,俾利後續事宜。
四、 本活動108年委由國立中興高中承辦,爰有關推薦作業方式等事宜,請逕洽國立中興高級中學學務處劉建成先生,電話:049-2332110轉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