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本校111學年度特教學生助理第2次甄選會議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一、本次甄選錄取名單: 按時計酬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正取:孟書華【A03】;備取:鄭光琦【A02】。 二、上開正額錄取者,應於112年3月21日上午9至12時前,攜帶所有學經歷相關證件正本至本校總務處辦理報到,逾期未完成報到程序者喪失受聘資格,不得有異議。 三、本案錄取員額已招足,不再辦理後續招考。